北京有关公司设立的注意事项
外资企业注册
名称核准
需提交文件:
☆ 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 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 指定(委托)书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
中外合资公司
需提交文件: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缴纳注册资本计划》、《中方投资者名录》、《外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个业住所证明》)
☆ 合同、章程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 投资者资格证明
☆ 投资者资信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委托)书》
外企代表处
需提交文件: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
☆ 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北京市外经委颁发的有效期以内(30天)的《批准证书》原件
☆ 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常驻代表机构名称、首席代表姓名、常驻地点、业务范围、驻在期限)
☆ 外国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香港需提交商业登记证)
☆ 外企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中文译件
☆ 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及代表简历
☆ 首席代表身份证明
☆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金融、保险业除以上文件外,还应同时提交派出机构的资产和损益年报、组织章程、董事会名单
☆ 《指定(委托)书》
☆ 代表情况表
外商独资公司 需提交文件: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缴纳注册资本计划》、《中方投者名录》、《外方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
☆ 公司章程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 投资者资格证明
☆ 投资者资信证明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委托)书》
外资企业变更
中外合资公司
需提交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只需填写与变更有关的表格)
董事会决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事项,除需提供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还需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增加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3、 减少注册资本:
----(1) 省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
----(2) 董事长签署的减资说明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查账报告
4、 变更企业类别
5、 股权转让:
----(1) 转股协议
----(2) 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
6、 变更经营期限
7、 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有属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需要
----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商独资公司
需提交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只需填写与变更有关的表格)
董事会决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事项,除需提供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还需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增加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3、 减少注册资本:
----(1) 省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
----(2) 董事长签署的减资说明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查账报告
4、 变更企业类别
5、 股权转让:
----(1) 转股协议
----(2) 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
6、 变更经营期限
7、 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有属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企代表处
需提交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只需填写与变更有关的表格)
董事会决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事项,除需提供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还需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增加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3、 减少注册资本:
----(1) 省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
----(2) 董事长签署的减资说明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查账报告
4、 变更企业类别
5、 股权转让:
----(1) 转股协议
----(2) 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
6、 变更经营期限
7、 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有属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需要
----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资企业注销
外商独资公司
需提交文件:
·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董事会决议
· 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 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 三次注销公告的报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章
· 《指定(委托)书》
·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中外合资公司 需提交文件:
·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董事会决议
· 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 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 三次注销公告的报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章
· 《指定(委托)书》
·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企代表处
需提交文件:
· 首席代表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中方承办(担保)单位同意注销的证明
· 税务、海关部门出具的科务清理完结的证明
· 原《登记证》、《代表证》
· 《指定(委托)书》
国内企业注册
名称核准
需提交文件:
☆ 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 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 指定(委托)书
内资企业注册流程
股份公司
需提交文件:
☆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
☆ 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
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附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
☆ 公司章程
☆ 验资证明
☆ 资产评估报告
☆ 国有股权设置批准文件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发起人资格证明
☆ 《指定(委托)书》
☆ 《指定(委托)书
合伙企业 需提交文件:
☆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
☆ 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
☆ 验资报告、评估报告(涉及非货币出资时提交)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股东资格证明
☆ 《指定(委托)书
国内企业变更
内资公司
需提交文件: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只需填写与变更有关的表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事项,还需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 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变更法人:根据章程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 增加注册资本:
----(1)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验资证明
4、 减少注册资本
----(1)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公告的证明
----(3) 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5、 变更经营范围:
----(1)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有属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需要进行前置
----------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变更股东
----(1)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新的股东的资格证明
----(3) 转股协议
股份公司
需提交文件: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只需填写与变更有关的表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事项,还需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 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变更法人:根据章程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 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 减少注册资本
----(1)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公告的证明
----(3) 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5、 变更经营范围:
----(1)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有属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变更股东
----(1) 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2) 新的股东的资格证明
----(3) 转股协议
----(4) 提交原审批部门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
需提交文件: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只需填写与变更有关的表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指定(委托)书》
变更下列事项,还需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 变更名称:
----(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2、 变更法人:根据章程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 变更注册资本:
----(1) 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2) 验资报告
4、 变更经营范围:
----(1) 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2) 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有属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需要进行前
----------置审批的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 变更股东
----(1) 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2) 新的股东的资格证明
----(3) 转股协议(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应提交《产权转让交割
----------单》)
6、 变更股东姓名或名称
----(1) 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2) 变更证明
----(3) 变更后的股东资格
国内企业注销
内资公司
需提交文件: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指定(委托)书》
· 法院的破产裁定或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定,或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 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 三次刊登注销公告的报样
·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合伙企业
需提交文件: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指定(委托)书》
· 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 清算报告(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同法定审计验资机构出具;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同合作股东大会确认)
·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港澳居民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其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3. 经营场所证明;
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5. 在登记机关已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的,应当提交《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