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世界第二大避税港
只要是拥有英国金融机构账户的外国人,便可与英国公司进行免税贸易。几个世纪来的经验告诉英国的商业家和执政者们,对海外投资者来说,通过外交手段所给予的口头承诺,不如给予税收优惠更具吸引力。英国尽管认识到这一点比较晚,却认识得非常深刻,从80年代早期开始,英国大胆地对非本国居民在本国所取得的资本收益实行免税。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使许多非英国居民在英国定居下来,一些外国人在英国即使没有资产也没有来自英国的收入,但他们可以独立地生活在英国,而且合法地逃避各种税收。因此,伦敦居住着一批世界级的亿万富翁,其数量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欧洲都市。
英国所采用的公司所得税税率是欧盟国家中最低的,如果公司年收益不超过30万镑,只适用23%的税率,如超过这个数字就适用33%的税率。
英国的非常驻公司,其非来源于国内的收入会受到免税的待遇。
选择一个与英国有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作为公司管理和经营地,就可以享受英国的免税待遇。例如葡萄牙和英国签有税收条约,一个英国公司在马德里经营就可以既不在英国纳税也不在葡萄牙纳税。
1994年英国的法令中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公司——国际总部公司,此种公司的确定原则是:公司总部在英国,而公司收入的80%来自国外。这种公司是促使国外股东收益资金回流的有效工具,因为英国法律规定,对这种公司从国外分配回英国的利润给予免税。这部分资金撤回本国后重新分配也不再征税。例如,一个英国国际总部公司的丹麦分公司应就其利润缴纳34%的所得税,如果此分公司以股利的形式将利润分派到英国的公司总部,此部分利润就不再征税。
在国外开办银行或设置金融机构,一般都要为高费用、高税收和长时间的拖延所困,而在英国却可以通过建立英方的控股公司,寻求英方代理,办理海外金融机构等方式加以解决。这样,人们都纷纷到英国开办银行,英国也吸引到大批国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