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xm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page/images/rssstyle.css"?><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税务指南 - 上海誉胜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link><language>zh-cn</language><docs>http://www.2008-fuwa.cn/sitemaps/index.htm</docs><generator>http://www.2008-fuwa.cn</generator><ttl>5</ttl><item><title>做账和审计需要多少费用?</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ZuoZhangHePanJiNuoYaoCheShaoBiYong.htm</link><description><![CDATA[通常在未看到客户的帐目之前(最少都要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有时甚至要有现金流量表)，一般会计师事务所都很难给 (周年核数/审计) 作出报价。简单来说，有些公司的全年交易只有二十笔，有些二百笔，甚至过千笔... 。很多时核数报价都按复杂程度而订，取决于很多因素：例如公司有物业多少、机器及贵重资产数目、银行户口数目、银行贷款、子公司数目、员工人数、买卖频密度、存货记录、应收客数目、应付客数目、外判商数目、收取或支付佣金的透明度、股东及董事往来账的内容，甚至负责理帐的会计人员在处理帐目时如果马马虎虎]]></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33:14</pubdate></item><item><title>在香港成立公司后，需要报税、交税吗?</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ZaiXiangGangChengLiGongCiHou-NuoYaoBaoShui-JiaoShuiMa.htm</link><description><![CDATA[简洁的可以说，成立公司后要「报税」，但不一定要「交税」。　　利得税是向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源于香港的利润」所征收的税项。利润是指「应评税收入」减「可扣税的支出及免税额」。至于甚么是「源于香港的利润」，则可以说来简单，也可以说很复杂，甚至有某些灰色地带。该人士是否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这主要是一个事实的问题。虽然根据下文所述，在某些情况下，个别业务会被视为在香港经营，是否即使该人士获得来自香港的利润，也不一定表示他在此经营业务。因此，确定是否在香港经营业务是十分重要]]></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32:19</pubdate></item><item><title>在香港购买原材料，需要交税吗?</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ZaiXiangGangGouMaiYuanCaiLiao-NuoYaoJiaoShuiMa.htm</link><description><![CDATA[单单「购买原材料」应该不会引致「赚取源于香港的利润」。 若售卖原材料，或加工后售卖成品而导致赚取「源于香港的利润」则要交税。税务局已就「利润的来源地」制订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详细情形请看附件。]]></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31:29</pubdate></item><item><title>帐户设立在香港，需要纳税吗？</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ZhangHuSheLiZaiXiangGang-NuoYaoNaShuiMaA.htm</link><description><![CDATA[例：某公司除了在香港开设银行帐户外，并无从事其它活动，而该帐户实际上由海外控制及运作，那么，该公司是否有在香港经营业务？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由两个问题所组成：第一是操作这个银行帐户本身是另一项业务；第二是如果这是一项业务，则该业务是在何地经营。虽然在任何个别案例中，这只是一个关乎事实的问题，但税务上诉委员会在研究两宗类似案例时，不单作出不同的结论,就是所采用的基准看来也不一样.特别是在D33/91案例中,税务上诉委员会决定经营业务地点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就是业务资产的所在地。因此，在香港开设银行帐]]></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30:47</pubdate></item><item><title>通过网上贸易，需要纳税吗？</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TongGuoWangShangMaoYi-NuoYaoNaShuiMaA.htm</link><description><![CDATA[鉴于电子商贸和透过互连网进行的交易活动日趋频繁，关于业务所在地的问题，主要取决于进行交易的计算机服务器所在的地点。《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39号载有关于这方面的资料。税务局在该指引中指出，该局会研究有关服务器的情况，并且审视有关业务在香港的其它业务运作，以决定经营业务的地点。税务局更进一步表明，如果某公司只是在香港设有计算机服务器（即使该服务器有能力订立合约、处理付款或交付数码产品），而不涉及在香港进行的认为活动，则通常会将该公司视为并非在港经营业务，故由此所得的收入无须计征香港利得税。]]></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30:4</pubdate></item><item><title>确定利润来源案例法</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QueDingLiRunLaiYuanAnLiFa.htm</link><description><![CDATA[有关利润来源问题的案例 (来源)一词有几个可能的意义,在这个部分,这用词像形容词一般被应用,而当这用语应用于收取金钱有关时,其中一个可能的意义是收取金钱的起因;而另一个可能的意义则是收取金钱的地点我认为应当成立的推论是.收入来源.以入息收入而言,并非是收入的来源地,而是引致该项入息收入的起因.这个起因正是纳税人为赚取该收入而进行的工作,亦即为获取该收入而付出的代价;而纳税人从事的工作,可以是他经营的商业,企业或参与的一项经营活动.方式可以是付出个人的精神或劳力,或者将资本用于赚取入息或出租]]></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29:27</pubdate></item><item><title>从事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祥解</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CongShiJingYingHangYe-ZhuanYeHuoYeWuXiangJie.htm</link><description><![CDATA[有关确定急计算总部设于其它地方的香港分支行 利润的《税务规则》第5条提出一个在双重征税协议中常见的概念---（永久机构）。虽然香港没有与其它地区签定这类协议，但香港特区与中国内地就避免双重征税而签订的备忘录与这类协议相似，当中更界定了什么是（永久机构）。《税务规则》第5条对（永久机构）所下的定义是：　　（分支机构、管理机构或其它营业地点，但不包括任何代理机构，除非该代理人有代其委托人进行合约洽谈及订立合约的一般权能，并习惯上行使此等权能，或该代理人有一批商品存货，并经常代其委托人从中按订单付]]></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28:25</pubdate></item><item><title>香港对营商利润征税的准则</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XiangGangDuiYingShangLiRunZhengShuiDeZhunZe.htm</link><description><![CDATA[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向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简而言之，任何人在香港营商，但其利润是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所获得，则不须在港就有关利润缴税。 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准则，与香港采用的地域来源原则不同。这些地区对在当地营商而从全球所赚取的利润，包括得自海外的利润，都予以征税。]]></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27:56</pubdate></item><item><title>决定须缴纳利得税的先决条件</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JueDingXuHeNaLiDeShuiDeXianJueTiaoJian.htm</link><description><![CDATA[根据《税务条例》，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士，均须缴纳香港利得税：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2.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3.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首两项条件简单明确，第三项条件则需加以阐释。如想深入了解,请到我们深圳分公司参加我们每周座谈会,有关税务问题,我们香港会计师会直接与你们交流,预订时间,请来电深圳港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27:30</pubdate></item><item><title>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QueDingLiRunLaiYuanDeDeJiBenYuanZe.htm</link><description><![CDATA[多年来，法院都有对确定利润来源地这个问题作出判决。以下各项原则是根据法院具权威性的判决而确立的：事实问题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作业验证法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换言之，正确的验证方法是查明产生有关利润的作业，并确定这些作业在何处进行。从交易所得的毛利 划分一项交易的利润是否从香港]]></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26:43</pubdate></item><item><title>贸易公司的利润</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MaoYiGongCiDeLiRun.htm</link><description><![CDATA[买卖合约 确定从货品和商品交易所得利润的来源地时，一般是以买卖合约订立的地点为根据。订立一词不仅表示合法执行合约，其涵义亦包括商议、订定和执行合约的条款。全部事实 在上诉法院最近就万能工业有限公司对税务局局长一案作出判决后，我们已清楚明白，在确定利润来源地时需要作出广泛考虑。正确的方法是研究全部事实。换言之，我们须考虑一切有关事实，而并非单单考虑货品的买卖。在万能工业有限公司对税务局局长一案中，上诉法院特别提出：货品在何处买和卖显然是重要的问题，但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考虑。例如，货品是如何买入和贮存]]></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26:18</pubdate></item><item><title>制造业的利润</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ZhiCaoYeDeLiRun.htm</link><description><![CDATA[制造业的利润来源地是制造货品的地点。售卖于香港制造的货品所产生的利润，全部须在港课税。倘若货品的制造工序部分在香港进行，而部分在香港以外进行，则与在香港以外的制造工序有关的利润，不会视作为在香港产生的利润。制成品在何处出售，则属无关重要。 就制造货品与中国大陆的单位作出加工或装配安排 香港制造商与中国大陆的单位订立加工或装配安排，是很常见的。在这类安排下，香港制造商一般会提供原料、技术知识、管理、生产技术、设计、技术劳工、培训、监督等，而内地单位则提供货品加工、制造或装配所需的厂房、土地和劳工]]></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25 21:25:29</pubdate></item><item><title>香港公司做帐报税及零申报</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XiangGangGongCiZuoZhangBaoShuiJiLianShenBao.htm</link><description><![CDATA[香港公司做帐报税及零申报一、报税方式：根据在香港有无经营，可分两种方式进行报税：一、做帐报税；二、零申报 1、 香港有无经营的判定条件（三种情况符合一种就可视为在香港有经营）： 是否有开立银行帐户，账户中是否有资金流动 是否同香港客商有商业往来 是否曾在香港海关报关，在政府机构有无经营记录 2、 我们的报税服务： 填报及递交利得税表 做为客户之税务代表，解答税务局之查询、提出申述、反对及退税等服务 协助客户处理税务局之实地核数及调查 订定税务安排及提供有关意见，以使公司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18 19:28:12</pubdate></item><item><title>香港稅法指南</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XiangGangShuiFaZhiNa.htm</link><description><![CDATA[香港税基窄，税种少。香港企业只须缴交17.5%的利得税，香港企业没有营业税、增值税。进出口产品除了烟酒、化妆品外其它的都可以享受免税进出。课税范围: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须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香港居民可从海外赚取利润而无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香港居民如在香港赚取利润，则须在香港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18 19:27:15</pubdate></item><item><title>香港公司须缴纳利得税的先决条件</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XiangGangGongCiXuHeNaLiDeShuiDeXianJueTiaoJian.htm</link><description><![CDATA[须缴纳利得税的先决条件 　根据《税务条例》，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士，均须缴纳香港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2.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 3.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首两项条件简单明确，第三项条件则需加以阐释。]]></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18 19:26:39</pubdate></item><item><title>注册香港公司后征税的普遍方案</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ZhouCeXiangGangGongCiHouZhengShuiDePuBianFangAn.htm</link><description><![CDATA[香港政府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港。税收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利得税（利得税乃根据公司之纯利润计算。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任何业务，并从该业务中获得被确认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经营之纯利润都需纳利得税，香港有限公司的利得税税率为纯利润的17.5%，）、薪俸税（薪俸税乃根据个人薪金收入而征收）、物业税、印花税（依注册资金的千分之一一次性收取）、个人入息课税、关税等。]]></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18 19:25:52</pubdate></item><item><title>注册香港公司后税务简介</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ZhouCeXiangGangGongCiHouShuiWuJianGe.htm</link><description><![CDATA[利得税　　课税范围:凡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润（由出售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的人士，包括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均须缴税。征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分别。因此，香港居民可从海外赚取利润而无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香港居民如在香港赚取利润，则须在香港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院及终审法院判决的税务案例。以下各项均视为于香港产生或得自在香港经营行]]></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18 19:25:11</pubdate></item><item><title>香港公司税收的种类</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XiangGangGongCiShuiShouDeChongLei.htm</link><description><![CDATA[香港税收的种类：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消费税和关税 　　在香港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中，香港的税种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税种相比，具有种类较少，且大多是直接税的特点，从香港政府征税的对象看，可以分为四大类，也就是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和关税、行为税。所得税　　香港的所得税，是指香港政府依法对纳税人的财产的纯收益额实行的征税。　　香港法律规定的所得税的税种有以下三种：　　　1．物业税；　　　2．薪俸税；　　　3．利得税。财产税　　香港的财产税是香港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对一些特定的财产征收的税款，香　　港的财产税的]]></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18 19:10:43</pubdate></item><item><title>追讨拖欠税款的法定措施</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DuiTaoChiQianShuiKuanDeFaDingCiShi.htm</link><description><![CDATA[征收不超过拖欠税款总额5%的附加费及在到期缴税日起计6个月后，征收不超过未缴付款项总额(包括已加征5%的附加费)10%的附加费如在评税通知书上订明的日期后纳税人仍未缴交第一期暂缴薪俸税或利得税，第二期税款将视为立即到期论，本局将就应缴税款总额，包括第二期税款征收5%的附加费。如纳税人在到期缴税日起计6个月后仍未清缴未付款项，本局可再加征10%的附加费。如纳税人仍未清缴包括任何已加征的附加费在内的应课税款，则本局通常会向第三者发出追收税款通知书。任何人接获追收税款通知书，必须于法定时限内，将因该]]></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3 17:7:8</pubdate></item><item><title>香港税务问题基本原则</title><link>http://www.2008-fuwa.cn/sw/XiangGangShuiWuWenDiJiBenYuanZe.htm</link><description><![CDATA[在香港，地域概念一向是利润课税的基本因素。换言之，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这里课税。可是，虽然地域概念的原则本身清清晰明确，但在某些个案的实际应用上，仍然不时引起争议，成为税务局和执业人士之间争讼的项目，须提交税务上诉委员会和法院裁决。枢密院在恒生银行案（ 3 HKTC 351 ） 和 香港电视广播国际有限公司案（3 HKTC 468）中的判决，确立了协助界定利润来源地的指引。近期枢密院在CIR v Orion Caribbean Limited案中的判决，再次确定其在上述两个案中订]]></description><category></category><author></author><pubdate>2006-12-3 17:6:21</pubdate></item></channel></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