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园区”申请外资企业的步骤
一、 申请注册必须提供的材料
1、 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系个人投资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2、 投资各方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个人投资需银行存款证明正本)
3、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国籍及其在新公司所担任的职务
4、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履历及一寸照片二张
5、 联络员一寸照片二张、家庭地址、电话、邮编
6、 投资方公司简介(个人投资需提供个人履历)
7、 新公司名称(要求三套以上中文名字)
8、 新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经营范围、出资期限
9、 委托书
10、 授权书正本(代投资方法人和新公司法人签字的法律文本,投资方法人和新公司法人不是同一个人需各准备一份)
注:如系中外合资项目还需提供合同;如系仓储贸易项目需提供以什么为主的仓储贸易;如系工业项目还需提供:
1) 新公司生产规模(即年产量和销售额)
2) 产品内外销比例和产品销售方案(即销往何处)
3) 产品国产化率
4) 生产加工工艺流程
5) 生产加工设备清单
6) 原材料及其来源
7) 用水、用电和通讯设备
8) 有关财务数据(或效益预测)
9) 有关环保方面的问题(有无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工业垃圾污染等)
10) 厂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二、 必须承担的费用
1、 名称电脑输入费80元人民币
2、 查名费150元人民币(合资企业100元人民币)
3、 批准证书费50元人民币
4、 经营场地费(租赁双方协商)
5、 环保评估费用,根据项目大小,难易程度由具环保评测资质的确单位确定,一般项目在1500元人民币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贸易、仓储项目免)
6、 公告费
注册资金在50万美元以下为4000元人民币
注册资金在51万美元----100万美元为8000元人民币
注册资金在101万美元以上为16000元人民币
7、 注册登记费
注册资金(折合人民币)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
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超出1000万元部分按0.4‰收取
8、 咨询代理费
贸易项目3000美元
物流分拨、加工项目3500美元
三、 外商最低资本为20万美元,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且最低不得低于10万美元
四、 一般新成立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需一个月左右时间
(1)名称登记申请书 7~10天
(2)会计事务所验资 5~7天
(3)申请营业执照 15~20天